残奥会游泳选手的残疾类型各不相同,根据国际残奥委员会的分类系统,选手被分为十个不同的残疾等级,分别是:1.功能障碍:包括肢体缺失、瘫痪或运动功能受限等。这些不同的残疾类型都会对选手的游泳能力和水中表现产生不同的影响。
残奥会游泳选手的残疾类型各不相同,根据国际残奥委员会(IPC)的分类系统,选手被分为十个不同的残疾等级,分别是:
1. 功能障碍(Motor impairment):包括肢体缺失、瘫痪或运动功能受限等。
2. 肢体缺损(Impaired range of movement):包括四肢缺损、手指缺失或关节活动度受限等。
3. 小人症(Short stature):成年身高低于150厘米的运动员。
4. 神经肌肉疾病(Neuromuscular impairment):包括帕金森综合症、肌营养不良症等。
5. 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jury):脊髓受损导致运动或感觉功能受损。
6. 脑性瘫痪(Cerebral palsy):由于大脑发育异常导致肌肉控制和协调功能异常。
7. 视觉障碍(Visual impairment):包括视力受损或失明。
8. 丧失听力(Hearing impairment):包括听力受损或耳聋。
9. 智力残疾(Intellectual impairment):智力功能受限。
10. 自闭症(Autism):自闭症谱系障碍。
这些不同的残疾类型都会对选手的游泳能力和水中表现产生不同的影响。